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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)
央广网兰州7月24日消息(见习记者逯文婕)近日,甘肃省委办公厅、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甘肃省“和美乡村”创建行动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对创建行动作出具体安排部署。
《方案》要求,创建“和美乡村”要规划统领、示范带动,因地制宜、突出特色,遵循规律、有序推进,政府主导、村民主体,生态优先、绿色环保。省级每年择优确定100个左右,鼓励各地打造一批实力乡村、美丽乡村、文明乡村、善治乡村、幸福乡村、活力乡村,成为引领区域乡村振兴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典范。
《方案》提出,要分区分类开展创建工作。按照河西走廊地区、中部沿黄地区、陇中陇东黄土高原、南部秦巴山区、甘南高原等分区域打造;按照集聚提升类、城郊融合类、特色保护类等分类别创建。以村庄美、产业兴、治理好、乡风和、百姓富、集体强为内容,综合研判村庄发展水平、所处阶段、短板弱项,充分释放村庄资源禀赋、区位优势、人力资源,让平原农区更具田园风光、丘陵山区更具山村风貌、湿地水乡更具诗情画意。
《方案》明确,“和美乡村”要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创建,省级层面按照自愿申报、分批审核、评审验收、命名奖励的程序评选。运作模式坚持“政府主导、村民主体、社会参与、市场运作”,采取“综合营建”模式联动推进。“和美乡村”创建要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政策支持,同时对获得“和美乡村”称号的乡村实行动态监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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