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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申请人网上申请、区教育局现场确认、审定,221名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申请人(名单附后)提交的申请材料,条件符合认定要求,同意受理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,特此公示。
公示时间:5月26日—6月1日。公示期间,广大社会人士如有异议,可通过电话、传真等方式,向区教育局人事干部科反映,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,以便调查核实,电话:027-84897867(传真),逾期不再受理。
公示期满如无异议,则进入审批认定、证书制发等程序。对于在现场确认时选择“非一次办”的人员,请于2023年6月20-22日携带个人身份证、《受理凭证》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68号窗口领取“一证一表”(教师资格证书和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)。对于在现场确认时选择“一次办”并填写了寄送地址的申请人,“一证一表”将于6月20-22日寄出。
“一证一表”是申请人已认定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,请妥善保管,并按要求将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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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春季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
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
2023年5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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